产品分类

塑料管帽劳动工资DE详细说明

塑料管帽劳动工资DE详细说明


 塑料管帽劳动工资DE详细说明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签订10日内,将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材料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塑料管帽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其他相关事宜依照《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只要在法定工作塑料内塞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河北省规定的当地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以下工资支付内容:
(一)支付标准;
(二)支付项目;
(三)支付形式;
(四)支付周期和日期;
(五)特殊情况下工资PE管内塞支付标准;
(六)工资的扣除;
(七)其他工资支付形式。
第三十七条  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严禁用人单位以发放实物或分配劳动者债权,让劳动者追讨债务来冲抵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延长工时要严格执行《劳动法》第塑料法兰盖四十一条规定,即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不得超过3个小时。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条  以下费用由用四角法兰盖人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
(一)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税款;
(二)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钢管护帽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

版权所有:沧州捷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冀ICP备20005989号-1 技术支持:沧州瑞智网络

.

.